權力,是一把雙刃劍。用好了,為民謀利,助力發(fā)展;用反了,害人害己,誤黨誤國,成為社會發(fā)展的阻力。
一切權力屬于人民。這是憲法的規(guī)定。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,不是個人奮斗得來的,也不是個別人賞賜的,而是人民賦予的。知道權從何來,才懂得權如何用。領導干部必須始終牢記,權為民所賦,利必為民所謀。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,把群眾關切作為根本指向,把群眾是否滿意作為重要標準,權力才能用得其所,為黨分憂、為國干事、為民謀利。
現(xiàn)實中,由于一些領導干部個人修為不深等原因,用權不慎,致使權力運行偏離了正道。有的“一朝權在手,便把令來行”,拍腦袋決策,家長制作風,一言堂領導,唯我獨尊、專斷浮夸、奢侈浪費。有的“為官不為”,只要不出事、寧愿不做事,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。更有甚者,把權力變?yōu)椤八狡鳌,成為為個人或小團體謀取利益的工具,導致權力變形甚至倒置。這些現(xiàn)象,不容于黨,不容于人民,不管官多大、權多重,遲早會受到黨紀國法懲處的。
有權不可任性。領導干部要把思想自覺與行動自覺一致起來,堅持“三嚴三實”,敬畏權力、慎用權力,嚴以用權、秉公用權、依法用權、陽光用權,自覺把為人民服務貫穿于行使權力的全過程和各方面,全力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每一場戰(zhàn)役,不辜負黨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